广大人民群众:鉴于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医院内交叉感染风险,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州有关要求,我县决定对集中核酸检测采样点设置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我县集中核酸检测采样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调整情况年4月20日起,我县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姊妹广场设置集中核酸检测采样点,专门服务广大人民群众自愿检测、行程码标“*”、贵州健康码“黄码”等人群的核酸采样;原各卫生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采样点仅服务于病患及陪护家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其他应检尽检重点人群的核酸检测采样,不再对外承担核酸检测采样服务。二、注意事项集中核酸检测采样点实行分类采样,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现场组织,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防止交叉感染。- 特此通告
台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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