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革一镇党委政府和台江县司法局干部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使我能快速回归正常生活,今后我将努力工作,回馈社会,不辜负大家的期望”。7月16日,记者从黔东南州司法局获悉,一名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对象杨某于日前向台江县革一镇干部和司法干警表达了这样的心里话。
据了解,杨某是年6月中旬台江县司法局革一司法所(革一镇安置帮教办)接收的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在服刑期间直系亲属相继去世,妻子带着女儿改嫁,现出监后已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革一司法所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并第一时间联合镇平安办、派出所协商制定杨某的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在刑满释放当天,革一镇、革一司法所和派出所等相关负责同志与杨某开展2个多小时交心谈心,了解其思想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鼓励他要积极面对生活,尽快融入社会,并警醒汲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与此同时,革一司法所还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司法局申请到元临时救助金和元资助金及日常生活用品,办理该事项的革一镇政法委员郭平、县司法局干部张连江也分别资助其元和元,帮助杨某渡过难关。
由于服刑时间较长,出监后无落户地、无身份证等,杨某的就业也成了大问题。针对这个情况,革一司法所主动协调派出所、信用社、移动公司等部门,帮助其解决落户,办理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等。同时根据杨某之前的工作经历,积极与县经济开发区相关企业对接协调,尽快帮助他在短时间就近解决就业问题。
下一步,革一司法所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主动强化与镇平安办、镇人社中心、镇社会事务办、革一派出所、革一信用社、革一卫生院等单位(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做好新时期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让所有安置帮教对象在安置帮教全过程都能切身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温暖,竭尽所能让辖区所有安置帮教对象都能顺利回归社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盛道利
编辑何涛
二审杨韬
三审闵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