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台江县台拱街道纪工委获悉,年1月31日晚上7时许,12名人员集中在台拱街道文昌社区萃文园路口,手持龙灯,准备开展舞龙活动,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及时制止。经查实,编制龙灯的地点位于萃文园2楼,参与人员中有台拱街道、萃文街道、排羊乡和剑河县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台拱街道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社区(村)、排羊乡、萃文街道相关干部以及12名参与舞龙人员及其家人集中在台拱派出所开展批评教育。经教育后,参与人员及家人认识到了集聚活动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并写下保证书。 从该起事件的背后,反映了文昌社区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力,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给全县的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经台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对文昌社区“两委”班子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由街道纪工委对文昌社区党支部书记田忠学、社区主任曾梅2人进行批评教育。
廉洁台江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杨晓波
编审杨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