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预防校园性侵害

<

致学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根据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校园未成年人性侵猥亵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通知》、《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等12部门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预防校园性侵害”安全教育有关知识宣传普及如下:

一、什么是性侵害

一般认为,只要是一方通过语言的或形体的有关性内容的侵犯或暗示,从而给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的,都可构成性骚扰。性侵害是指加害者以威胁、权力、暴力、金钱或甜言蜜语等手段,引诱胁迫他人与其发生性关系,或在性方面对受害人造成伤害的行为。性骚扰和性侵害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主要问题之一。

有关专家指出,许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过程,并不一定是被暴力占有,而是被“温柔”吸引。因为,对未成年人造成性伤害的人许多来自于周围的熟人。有的侵害者利用了未成年人的信任和崇拜对其进行伤害。有的则利用未成年人需要别人关爱的善良本质和对大人权威的恐惧作案。为此,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安全,让他们避免遭受性侵害,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jbzs/9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