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台江县南某村于年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并于年委托省级设计院作出保护发展规划,其中规定:新建建筑必须采用木质结构,与传统民居相协调,符合当地特色和传统风格。但此后村民却新建了砖房33户,南某村原貌古韵遭到持续破坏。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曾向该县萃文街道下发检察建议,但毫无效果,遂于年10月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街道办事处未依法全面履责之行为违法,同时判令其全面履责并依法处理违法建房。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收到案件后,深入南某村调查,确认新建房屋多未依照规划修建,更有多处房屋正在违规新建。
年10月19日,雷山县人民法院紧急发出了全国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禁止继续新建扩建不符规划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禁止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年12月14日,雷山县人民法院下达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行为违法,被告对村民违法建房须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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