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台江县纪委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曝光: 1.台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汪杨松,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小清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1月,时任县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洋松,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小清使用违规套取的项目资金给本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14.万元。其中,汪杨松领取0.6万元,彭小清领取0.6万元。年10月,汪杨松受到严重警告处分;11月,彭小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2.台江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至年期间,经该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违规给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以加班费、公休未休、误餐补助、特殊补助等名义发放津补贴,共计37.万元。疾控中心还存在通过虚开食堂采购原料发票和会议纪要入账的方式,套取办公经费13.万元,用于冲抵单位的白票开支和其他违规开支。年8月,吴寿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杨建美因还有其他违法问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10月,王安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和没收。 3.台江县卫生健康局工作员王函虚列开支套取公款冲抵吃喝费用问题。年12月至年5月,县卫生健康局(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取虚开就餐发票、重复报账等方式,套取办公经费用于冲抵没有公函接待、超标接待的就餐费用。王函作为县卫生健康局上述问题的经办人员,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李美华,作为分管财务领导,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年11月,王函受到警告处分。12月,李美华受到诫勉谈话。 4.台江县原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姬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年底,时任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姬明通过虚开打印费发票套取办公经费用于发放差旅补助费,其个人共领取0.35万元。年11月,姬明因还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来源廉洁台江
编辑王琳
编审杨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