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州重大项目安全监管工作,4月17日,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松带队到凯里市、台江县开展州级重大项目及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安全督导服务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凯里市学府世家(厂棚改)项目、医院搬迁项目、凯里市贵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工程项目、贵州省清水江(黔东南州段)治理工程凯里市下司段项目、贵州省黔东南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贵州麒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铅蓄电池、含铅废物高效绿色处理暨综合回收再利用示范(二期)项目、千伏凯里革一输变电新建工程、台江县民族中学改扩建项目、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督导,并听取有关情况汇报,查阅相关印证材料,详细了解项目“四制”管理落实情况、项目全员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情况,以及项目施工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现场,督导组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李松强调:一是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观,紧绷安全生产弦,牢记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项目建设第一位,杜绝侥幸心理,放松麻痹,做表面功夫,要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二是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台账,立行整改,不留安全死角。要严格落实“项目四制”,项目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对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负总责;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三是要加强劳工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确保纳入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危险岗位要严控劳务派遣工数量,未经培训合格不能上岗。四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建设工期,严防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格执行建设工期,不得非法干预、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审发:林范云
校核:尚华
编排:王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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