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村桃树榜寨户人,贫困户40户人。合作社成立初期,由桃树榜寨管委牵头,成立以寨管委主任为组长,党员代表、部分寨管委成员、寨老、村民代表等为成员的合作社创建筹备小组。通过入户摸底,召开筹备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明确以户为单位确定股东数,同时考虑少数农户存在分户不分家情况,最终确定股东数88户。
第二步:确权定资产股东和村集体以自家承包的亩土地按5年期限,元/年,折合资金56万元作为资产入股合作社运营,贫困户以亩的桃树种植扶贫项目(折合资金47.6万元)入股合作社运营,没有土地入股的股东以股权量化为现金后,以现金的方式入股合作社。通过清产核资,合作社原始股总计.6万元,确定每股1.万元,按股东入股资金量化到每户股东。合作社正式运营后有项目投入时,对新股再量化。
第三步:确管定经营寨管委负责指导合作社组建、前期运营等工作。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确定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等合作社组织,确定合作社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制定《桃树榜股份经济专业合作社章程》,以及股东管理、收益分配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11项管理制度。通过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由寨内15名在家创业的青壮年组建生产队,主要负责亩桃树种植项目的日常生产管护。通过董事会研究决定由寨内71名劳动力组建合作社劳务部,主要负责帮助村民联系就业岗位,保障寨内劳动力的权益。
第四步:确股定归属合作社根据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分别入股折算资金确定所占股份。三者间实行同股同利,每年分红一次。当年净收益分配的顺序和比例为:提取运营资金20%,提取公益金10%,股东分红60%,其它10%。合作社提取的运营资金主要用于扩大本社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增本社资本等,提取的公益金主要用于合作社公益事业及集体福利等,运营资金、公益金提取不得超过利润的50%,运营资金提取达到出资总额的50%后,不再提取,若分配后有结余收益转入下年度分配。董事会成员根据任期内经营管理成效,给予一定奖励或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