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省、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台江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狠、除恶务尽”的原则,依法对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处理,高质高效打击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犯罪,以实际行动践行最坚定的态度,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决心。
年12月17日,台江县人民法院对“台江县台盘乡张某雄、张某高、曾某等16人涉嫌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开庭审理。台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诈骗罪提起公诉,16名被告人到庭。此案是台江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公诉指控:张某雄等人自年以来,成立以张某雄为首的台盘村市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管会”),其利用家族势力及“市管会”的影响,纠集“市管会”其他人员,在台江县台盘乡辖区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职务侵占、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台江县公安局于年5月组成专案组,对张某雄恶势力集团开展全面调查,经历时5个多月的艰辛侦查,于年10月移送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全县67个村(社区)干部到场旁听,接受警示教育。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