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江县委编办发出通知,同意设立“台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新设立的台江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台江县民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通知明确了县未保中心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及有关机构编制事项。宗旨: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服务。业务范围: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负责定期分析评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负责为乡镇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及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完成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