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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人社局为农民工讨回元工资

3月18日,皋兰县人社局成功处理一起县纪委交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名因家人住院急需用钱的农民工讨回工资元。

年10月1日至年12月26日,郭先生在皋兰石洞镇某工地务工,郭先生年10月、11月工资已足额支付,年12月工资因工作任务未完成,未进行工资结算。郭先生多次通过电话反映其工资问题,但受疫情影响,双方不能到现场核算工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无法立即立案解决。

群众利益无小事,最是小事显担当。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通过电话方式,多次与劳务公司负责人、班组长及郭先生沟通,进行工资核算,最终确认了郭先生剩余工资为元,于3月18日支付给郭先生。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王佳丽通讯员刘鑫年

编辑:付贵润

责编:颜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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