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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四步法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

近年来,台江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步法”为抓手,有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26个,其中省级10个,州级16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模范集体1个;州级模范个人5人,模范集体2个。年,台江县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前正在扎实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正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向。台江县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双组长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台江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施方案》等文件,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正确方向。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同步实现全面小康一体推动、有机融合,明确全县各行业系统、部门单位创建职责要求,全面实行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和部门责任分工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综合协调、行业系统群策群力、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凝聚起全县上下勠力同心、共同创建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氛围。坚持把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每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先后下基层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宣传近次、发放材料4万余份,举办“致力民族团结、助推脱贫攻坚”万人签名活动,组织全县名干部参加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在全县67所中小学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开办《台江苗语新闻》栏目帮助苗族群众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台江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显著成效。通过全方位宣传教育,提高了干部群众对民族政策法规和理论知识的了解掌握,增强了对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有力引导全县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共识,积极主动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良好舆论氛围。

三、坚持典型引路,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新亮点。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八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村)、进学校、进乡镇(街道)、进军营、进医院、进景区)活动有序开展,在八大行业系统各选树1-2个示范典型,严格按照创建评估指标提质升级创建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高整个行业系统创建水平。县职校大力开展民族特色职业教育,长滩村通过保护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番省小学以民族文化进校园为抓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有效开展,台江县妈妈制造苗手工合作社创新方式带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积极组织易地扶贫搬迁感恩教育专题讲座引导搬迁群众快速融入城镇生活,县医院借助东西部扶贫协作“组团式”帮扶机制,实现了台江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全县医疗健康保障水平的飞跃提升。一批批民族团结进步新亮点的成功实践和典型引领,推动了台江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整体水平的稳步提升。

四、聚焦脱贫攻坚,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人人共享。近年来,台江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确保在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路上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经过不懈努力,截至年底,台江县7个贫困乡镇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0.98%,全县所有贫困户实现扶贫产业全覆盖。全面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因贫辍学“零发生”。创新实施“组团式”教育帮扶,今年高考本科上线率接近80%,台江县民族中学原校长陈立群同志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全面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全面实施住房保障工程,贫困群众全部实现住有安居。全县30户以上村民小组全部实现组组通硬化路,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全部落实政策兜底保障。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建立健全社区就医就学就业机构设施,实现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快速融入城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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