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劳动者: 为入贯彻党中央、省、州、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贵州省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结合劳动关系工作的办事特点,现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处理开展“不见面”业务办理情况通告如下: 1.2月3日起,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来访接待窗口暂时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根据疫情防治工作部署情况另行通告。 2.窗口关闭期间,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开通,群众可以拨打电话(-)、发送邮件至(tjxldjc
. 3.如有投诉举报材料需提供,请发送至邮箱、QQ或邮寄至台江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投诉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施工单位)基本信息、工程项目名称、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工作证等)、欠薪证明、拖欠工资清册(拖欠清册包括被拖欠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拖欠金额)等其他与投诉举报相关的证据材料。 4.如需提请工伤认定申请,县劳动监察大队将采取电话和邮件预约的形式进行受理,预约人员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药费元以上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元以下请填写4份简易程序申请表,并附受伤害职工1寸免冠证件照4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受伤当天用工考勤记录、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亲属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其他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因疫情防控无法到达现场,请将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邮寄至台江县劳动监察大队。 5.疫情期间企业和企业职工应该执行的相关政策详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 6.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疫情期间因防控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祝愿各位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平安顺遂。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显忠 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欧雪倩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员 县劳动监察大队- 电子邮箱:tjxldjc. 邮寄 附件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附件二:简易工伤申请表 附件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的通知》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6日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杨晓波
编审杨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