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带领河长制办公室、水政办等同志到南省村成功化解一起涉河民事纠纷。
图为水务局相关人员对涉事村民现场教育
南省村一村民A违法在翁你河床内开垦种地,靠近在另一村民B农田脚下,村民B认为村民A在村民B田边开垦,属于侵权行为,村民A开垦的种地应为村民B所有,两村民互不想让。2月24日,两村民报告南省村两委、萃文街道办事处和县水务局到场调解。
经调解,村民A在河床内开垦种地违法,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河床原样,两村民都不能享受为种地。现场县水务局向村民宣传了《贵州省河道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此次矛盾调解,法律宣传教育,让村民进一步深入了解相关水法律法规。此次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河道“四乱”问题也得到有效清理,达到一箭双雕的工作效果。
通讯员梁智杨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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