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形成公益保护合力。2月22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以“传统村落保护”为主题的磋商会,会议邀请台江县萃文街道办事处、台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如何推动台江县萃文街道传统村落南省村的风貌保护问题进行磋商。
会上,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宏文介绍了台江县萃文街道传统村落南省村的风貌被破坏的现状,强调了传统村落蕴含着独特的文化价值,共同构造了丰富的人文景观,是文化传承延绵不断的根基,传统村落保护对于对保留当地优良风俗、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有着重要意义。萃文街道办事处阐明南省村的传统风貌保护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住建和城乡建设局就如何针对传统村落开展风貌保护的问题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经过磋商,三方达成由萃文街道依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拟制初步方案征求县住建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意见后组织实施整改。
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运用磋商程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配合,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解决台江县传统村落保护的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文︱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