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升司法公信力。9月11日,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就李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小平主持听证会,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共6人应邀担任听证员,案件承办人、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当事人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进行了释法说理。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就李某某使用电鱼机捕鱼对当地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造成的危害进行了说明,并对县人民检察院委托评估所制定的生态修复方案的依据进行了解释。李某某表示自愿认罪,愿意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用于修复该非法捕捞区域的生态损害。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围绕该案的事实、证据、相关法律依据及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评议,认为该案事实、证据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以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宣传,同时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做法给予一致好评。(蒙青)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