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底,强化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安全,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近期,台江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人员力量对全县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57家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本轮执法检查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经营单位所售消毒产品是否向生产企业索取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宣传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的通知》中列出检测违禁成分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产品。针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均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监管对象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同时,对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求消毒产品经营单位树立依法经营意识,切实加强消毒产品索证管理,严格审核消毒产品相关资质,规范进货渠道。通过监督检查,做到了发现隐患一条整改一条,发现违法行为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实现惩戒一家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保障了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台江县卫健执法大队)
总监制方文蓉
审核邹建祥
编审曾玉梅
编辑叶科华
单位黔东南州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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