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公告
为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加强城市管理,建设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台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设立台江县不文明行为“曝光台”,推动文明创建动员全民参与、接受全民监督,现公告如下:
一、曝光内容
1、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垃圾、杂物。
2、乱涂、乱画、乱刻;随意张贴、散发广告、传单。
3、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超店经营。
4、车辆乱停乱放、向车外乱扔杂物。
5、行人不走斑马线而横穿马路、攀爬隔离花园带和护栏。
6、损坏市政公共设施和攀折踩踏绿化花草树木。
7、编造、发布、传播虚假信息、低俗淫秽信息以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广告。
8、不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的。
9、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制假售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10、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造成扬尘、渣土、污水和有毒有害物质、气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影响周边正常生产生活的。
11、其他认定的不文明行为。
二、曝光方式
1.媒体曝光。对于不文明行为,经台江县文明创建办核实认定之后,提交由台江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并同步在《今日台江》官方